扬州仪征公积金提取条件_南通公积金代办在职离职封存服务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的住房贷款和提取服务。扬州仪征作为我国江苏省的一个县级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公积金提取服务。那么,扬州仪征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提取条件
1.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家庭提取
(1)职工家庭无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住房保障标准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职工退休提取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 职工死亡提取
(1)职工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因犯罪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其继承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5. 其他情况提取
(1)职工因出国(境)定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因重大疾病需要治疗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流程
1. 提交申请
职工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提取资金
职工可凭提取审批表和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三、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
2. 提取次数: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 提取用途:提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于住房消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 提取期限: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使用,逾期未使用的,将按规定处理。
扬州仪征公积金提取条件较为宽松,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利的住房保障。然而,在提取公积金时,职工还需注意相关事项,确保提取过程顺利。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